长三角小伙伴看过来 在阜阳买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讯    记者从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6年1月1日起,在长三角地区其他城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在阜阳市买房时可申请办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今年4月起,阜阳市执行《关于开展阜阳—苏州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在苏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为深化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精准支持长三角地区缴存职工的异地购房需求,我市决定将异地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长三角其他城市。在长三角城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我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按阜阳市现行贷款政策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若异地贷款出现逾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协同开展逾期催收工作,并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划扣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还款。

申请条件包括:借款人及配偶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借款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还款方式、办理流程及贷后管理等,均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全媒体记者 储继明)